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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校内选聘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18:25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武体院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东湖学者计划”人员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东湖学者计划”岗位面向校内公开选聘。择优聘任,不设名额限制。

二、岗位设置

设置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特聘教授(A岗、B岗)、东湖学子四类岗位,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聘期为5年;特聘教授、东湖学子的聘期为4年。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恪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学术诚信规范等职业道德,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3.潜心治学,求实创新,在教学科研岗位一线工作,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引领推动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学科建设。

4.身心健康,甘于奉献,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二)资历条件和业绩条件

申报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同时需满足各级岗位的资历条件和业绩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三)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2.申报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3.“近5年”业绩成果指2018年以来取得的成果。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议、学校研究决定后公示、聘任。

1.个人申报。符合“东湖学者”聘任条件的人员提出聘任相应岗位申请,并提交《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业绩一览表》《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支撑材料》《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汇总表》(附件1-3)至所在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候选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申报、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通过者确定为拟聘任人选。

4.拟聘任人选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聘任文件,签订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材料均应为本人所从事专业或相近专业范围。

1.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业绩一览表(见附件1)

2.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支撑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业绩材料封面(见附件2)。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承担项目情况:项目立项材料(立项通知)、项目结项材料(结项证书)。

(4)成果奖励情况:奖励证书、证件或证明材料。

(5)代表性论文情况:论文所在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外文论文须附含中国科学院分区情况的检索报告。

(6)其他业绩影响有关情况:指导学生获得学习成果材料;著作或教材材料(须含封面、版权页、字数等相关信息);专利证书;研究成果被肯定性批示或采纳证明材料。

(7)人才工程情况:证书或批文。

3.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为规范材料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统一报送申报人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人事处21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tjsgzb@whsu.edu.cn。

各单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薛玉玺

话:87193065


附件:1.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业绩一览表

2.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支撑材料

3.申报“东湖学者计划”人员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有关人才项目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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