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武体人字〔2016〕12号),现就做好2022年“东湖学者计划”相关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
2017年受聘“东湖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或东湖学子岗位,且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
聘期以岗位聘用合同为准。
(一)特聘教授(3人)
万晓红、马勇、汤立许
(二)东湖学子(18人)
王相飞、李丹阳、余银、邹容、沈克印、张钢花、陈刚、陈洪平、陈蔚、茅洁、周榕、柳鸣毅、郜卫峰、祝大鹏、聂应军、寇现娟、彭小伟、廖婷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聘期内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任务的情况。
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聘期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天。
通讯作者的认定: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排序署名单位为武汉体育学院,且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相关成果,指导教师署名通讯作者的,学校认定为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排序署名单位为武汉体育学院,且学术论文为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科研项目主持人署名通讯作者的,学校认定为通讯作者。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一)个人总结(2022年5月23日之前)
相关人员根据聘用合同,对照各自岗位职责,撰写聘期工作总结,填写《“东湖学者计划”人员考核表》《“东湖学者计划”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同时制作业绩成果支撑材料。聘期工作总结应紧密围绕聘期任务,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二)材料审核(2022年5月30日之前)
人事处组织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及其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予以“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2022年6月10日之前)
被考核人所在学院开展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并出具书面意见,重点考核如下内容:
1.思想政治情况和师德师风表现;
2.学生培养情况;
3.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情况,创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配合院系承担学生教学实习或“创新、创意、创业”指导工作等情况。
(四)学校考核(2022年6月20日之前)
人事处组织学术委会员专家开展会评,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并公示。
四、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完成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者:继续聘用,特聘教授一次性发放特岗奖励绩效50万元(税前),东湖学子一次性发放特岗奖励绩效25万元(税前)。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员,学校另外给予表彰奖励。
(二)未完成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者:引进人员返还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引进和校内人员均停发剩余特岗奖励绩效,并退还前期年度考核合格时发放的特岗奖励绩效;校内人员解除特聘岗位并根据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签订相应职级聘用合同;引进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得学校认可的,可根据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继续签订相应职级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
(二)考核对象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
(三)材料提交要求
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tjsgzb@whs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行政楼215办公室),联系人:薛玉玺 联系电话:027-87193065
1.被考核人员个人材料应于2022年5月23日之前提交。
2.学院考核意见应于2022年6月10日之前提交。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武体人字〔2016〕12号)
2.“东湖学者”计划人员聘期考核表
3.“东湖学者”计划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