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异动
第一种 调离手续
(1)申请人写调离申请报告,同时将接收单位商调函交人事处;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
(3)人事处审查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上会校领导集体审议;
(4)接对方调令后,经所在单位通知当事人办理离校手续(限期1个月内办完离校手续);
(5)通知档案室转递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第二种 辞职手续
(1)个人提交申请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
(3)人事处审查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上会校领导集体审议;
(4)经所在单位通知当事人办理离校手续(限期1个月内办完离校手续)。
第三种 校内调动
(1)个人申请,填写学校内部调动申请表,原单位签署意见后送拟调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2)人事处审核报批,发内调通知单;
(3)申请人办理内调手续;
(4)申请人将通知单回执交回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