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激励中层以下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武体院发〔2026〕2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聘用、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岗位等级聘用:2025年公开招聘新录用专职辅导员
岗位等级晋升:学校正式聘用的中层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含专职辅导员)。
二、岗位等级晋升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基本资格
1.在校工作满一年;
2.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满三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未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或者不定档次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3.从事党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
1.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
4.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弄虚作假或有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受到处理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近三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8.影响晋升岗位等级的其他情形。
三、晋升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7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和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辅导员还须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同意,报送人事处。同时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工作总结材料。
(二)资格审查(7月6日前)。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核查把关,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
(三)推荐考察(7月8日前)。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开展推荐考察。
1.工作述职。各二级党组织或单位(部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进行工作述职。
2.民主推荐。二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3.征求意见。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核实了解申报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并就是否同意申报人员聘用、晋升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辅导员还需由人事处向学工部门征求意见,并反馈给各考察组。
工作述职、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可一并开展。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参与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人员范围一般为:二级党组织委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支部)全体干部、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及其他相关人员。上述人员人数在15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4.延伸考察。申报人员在现单位(部门)工作不满两年的,应当到原工作单位(部门)进行延伸考察。
5.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组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对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做出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材料(须写实,包括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情况),报人事处。
(四)确定拟晋升人选。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参考民主推荐情况,结合申报人员德才条件、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在二级党组织委员、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中充分酝酿,征求岗位所在单位(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确定拟晋升岗位等级初步人选名单。在民主推荐中得赞成票低于半数的,原则上不得列为拟晋升初步人选。
人事处综合二级党组织意见、审核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提出拟晋升岗位等级人选建议,向学校党委报告。
(五)党委决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晋升岗位等级人员名单。
(六)公示发文。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制发聘用文件。
(七)材料归档。学校发文后一周内,各二级党组织将晋升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报人事处备案、归档。
2025年公开招聘新录用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考核参照上述程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参与此次岗位等级聘用、晋升的,《申报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部共同审核同意;推荐考察由其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进行。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资格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各单位可指定专人到人事处查阅本单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涉及回避情形的,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张奕芸
联系电话:027-87193025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