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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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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8     点击次数:

 

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系(校)及直属单位:

接鄂人薪函 〔2007〕5 号《关于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工人技术等级报考。

一、报名程序

各单位应把通知内容传达给本单位每个工人,由其填写工人技术等级报名表,然后收齐所有报名表,于2007520日之前交到人事处,再由人事处到省人事厅统一报名。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工: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学徒期满(一年)及工作年限未满10年者,即可申报初级工。

(二)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三)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5年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综合类工种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综合类工种有:交通收费员、垃圾综合利用工、挂号员、校对工、行政后勤管理)

(四)技师: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等级岗位资格证书》,在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含2004年取得高级工资格人员),可申报技师。

(五)高级技师:1. 技工学校或高级中学(职高)以上毕业;2. 取得技师和工程师、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五年者。

三、收费标准

(一)初级工:收费标准334元/人(考核费150元、培训费144元、资料费40元)。

(二)中级工:收费标准470元/人(考核费200元、培训费230元、资料费40元)。

(三)高级工:收费标准640元/人(考核费240元、培训费360元、资料费40元)。

(四)技师:收费标准740元/人(考核费280元、培训费420元、资料费40元)。

(五)高级技师:收费标准820元/人(考核费300元、培训费480元、资料费40元)。

三、考试时间

(一)操作技能考核安排。20077月至10月。

(二)专业理论考试安排。 初、中、高级工专业考试理论实行开卷考试,技师、高级技师的专业考试理论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 : 20071149:00-11:30




                                                                           人事处



                                                                 20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