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8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有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提高退休费标准若干问题实施意见》(鄂人〔2007〕29号)转发,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咨询电话:87190049。
人事处
2009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核定2009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