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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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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核算、发放的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3     点击次数:

一、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核定交付时间

教务处于每学年 1031日、331日,分别将本学期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

二、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分学期核定,全学年可合并计算

三、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发放方式

1、每学年上学期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中的超工作量部分暂不发放,待和下学期课时合并后一起计算。

2、上学期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任务中未完成的部分,按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扣除奖励绩效部分。

3、下学期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超工作量部分可用来冲抵上学期未完成部分,按冲抵课时占工作量学期任务的比例补发奖励绩效,冲抵后剩余的超工作量部分按超工作量课时标准计发奖励绩效。

四、2019-2020-2学期工作量的说明

     受疫情影响,2019-2020-2学期的课时量未完成部分,可在2020-2021-1学期补充抵扣,已抵扣部分不可再用于2020-2021学年整体核算。

 

 

教务处         人事处

二〇二〇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