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61号)文件精神,现就校内推荐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申报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博士后出站至少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全省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学校可推荐1人参与全省遴选。
三、申报条件
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附件1)。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专家评议推荐、学校研究、公示等程序开展,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装订如下材料:
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附件2)。
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
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附页码、目录)。
2.所在单位党委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出具意见(附件4)。
(二)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应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tjsgzb@whsu.edu.cn ,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212办公室)。
联 系 人:向阳
联系方式:027-87191169
附件1: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员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4:关于XX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的鉴定意见
人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