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武体人字〔2016〕12号),现就做好2023年“东湖学者计划”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
2018年受聘“东湖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或东湖学子岗位,且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人员,共21人。
聘期以岗位聘用合同为准。
(一)特聘教授(1人)
付晓静
(二)东湖学子(20人)
王雪莲、王鹤、刘浩、孙健、苏健蛟、杜更、李书娟、但艳芳、汪全先、范晶晶、柯勇、柳华、洪晓彬、高平、郭远兵、黄志勇、黄雪娟、董芹芹、谢斯、窦光华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聘期内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任务的情况。
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聘期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天。
通讯作者的认定: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排序署名单位为武汉体育学院,且学术论文为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相关成果,指导教师署名通讯作者的,学校认定为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排序署名单位为武汉体育学院,且学术论文为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科研项目主持人署名通讯作者的,学校认定为通讯作者。
省部级科研项目认定按《关于规范省部级科研项目认定的规定》(武体人字〔2020〕19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一)个人总结(6月21日前)
相关人员根据聘用合同,对照各自岗位职责,撰写聘期工作总结,填写《“东湖学者计划”人员考核表》《“东湖学者计划”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同时制作业绩成果支撑材料。聘期工作总结应紧密围绕聘期任务,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二)学院评价(6月26日前)
被考核人所在学院开展对相关人员的评价,并出具书面意见,重点评价如下内容:
1.思想政治情况和师德师风表现;
2.学生培养情况;
3.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情况,创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配合院系承担学生教学实习或“创新、创意、创业”指导工作等情况。
(三)材料审核(6月30日前)
人事处组织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及其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予以“一票否决”。
(四)学校考核(7月初)
人事处组织学术委会员专家开展会评,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并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
(二)考核对象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为规范材料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统一报送申报人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2.各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6日(周一)中午12:00,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人事处21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tjsgzb@whsu.edu.cn。
联系人:薛玉玺 联系电话:87193065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东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武体人字〔2016〕12号)
2.“东湖学者计划”人员聘期考核表
3.“东湖学者计划”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6月15日